注:1、此表一式四份,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和所在系各存1份,另1份学生办理离校清单手续时计财处留存用,另1份学生本人保管。
2、学生提交本表,视为学生本人及家长已考虑清楚退学一事,并知晓一经退学将不能再恢复学籍。
3、学生办理退学申请手续将表交回系部后,系部再将离校清单发给学生。学生按照离校清单流程办理离校手续,手续完成并将离校清单交回系部后方可离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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